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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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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育教研室职责

          一、在部领导下,根据国家教育方针、政策,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决议、决定、指示及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开展教学、科研工作。

    二、根据教务处和系部下达的教学计划,及时制订本教研室的教学计划,认真完成全校各专业、各层次用于本教研室负责的教学任务。

    三、在学校和系部的领导下,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,进行教学改革实践,探索教改的发展方向,搞好教改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    四、按教学大纲要求,组织新老教师认真备课、预讲,加强对年轻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,在师生中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,要求教师管教、管学、管思想,做到既教书又育人。

    五、加强学科建设,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,搞好课程建设和教学评估工作,力争每年有12项科研成果。

    六、定期检查,做好体育场地的维护和器材的保管、使用及教学资料归档工作。

    七、每学期或每学年结束后,对教师作出鉴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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