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(宛医专研字[2017] 1号)、《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》(宛医专研字[2013]2号)和科技管理相关规定,近期组织科研成果和科研工作量登记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登记范围:凡我校校编职工,于2019年度发表的论文、获得的成果奖励、出版的著作、获得的专利等科技成果均可进行登记。
2.登记标准:在完成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,进行科研成果奖励登记。
①科研工作量:科研工作量按《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 宛医专研字[2013]2号》文件要求,根据不同职称不同标准进行登记,凡登记为科研工作量的成果,不再参加科研成果奖励。以个人如实申报科研处核实为准,凡逾期漏报错报者后果自负。
②科研成果奖励:论文须是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作者,立项、成果须为第一完成人;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,须冠有“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”及我校参加者的姓名;专利权人须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专利。
3.登记要求:请下载附件,不受理自制表格。工作量及成果奖励登记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,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。除报送登记表外,须提交论文、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等原件一份,学术专著和教材须提供原著1 本;相关登记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(电子版发送至nyyzkyc@163.com); 请将工表和奖表两个文件命名为:“部门+工表或奖表”,并打包命名为“单位+2019工作量及成果奖励”再发送,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一致。
注:工作量:只交一份可以完成工作量即可,请各部门将材料按顺序整理好,谢谢您的配合和理解!
4.登记时间: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全天、11日全天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,逾期不候。
联系电话:63526258
附件1:科研工作量登记表
附件2:科研奖励登记表
科研处
2019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