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和党的十九大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,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、十届省委六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2021年度南阳医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。
具体内容如下:
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:
一、结合本部门(单位)实际,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 部门(单位)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班子成员履行好“一岗双责”;认真执行责任清单制度,落实“两个责任”配套保障机制,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双报告和签字背书制度,层层传导责任压力;积极组织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议,定期对本部门(单位)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动态分析和研判,安排工作任务,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,扎实推动责任落实。
二、加强政治建设,践行“两个维护”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。加强政治责任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用好“五种学习方式”,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组织党史学习以及省、市关于教育医疗工作的坚定理想信念,锤炼党性修养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强化政治监督,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及省、市关于教育、医疗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自查;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,切实执行党委会(总支会)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,主动接受校纪委、师生、群众监督。
三、深化宣传教育,推进廉洁文化建设。以学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,采取“走出去"学习和“请进来”授课相结合,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,创新方式方法,开展家风、校风、学风、师德师风、医德医风建设,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育人、医疗环境。
四、抓早抓小,强化日常监管。综合施策,规范本部门(单位) 各项工作的权力运行。加强对招生、新生复查、教育教学、科研项目、学生管理、后勤服务、津补贴发放、基建工程、招标采购、财务管理、医疗服务等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,及早排查化解廉政风险;落实谈心谈话制度,对存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开展谈话提 醒或约谈,并督促整改。
五、加强作风建设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负面清单80条的学习,监督检查、通报曝光典型案事例;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“五比五不比” 工作要求,深化治理侵害师生利益问题,严查享乐、奢靡问题,防范和查处违规支出变通下账、收送电子红包、分批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,坚持不懈纠正“四风"问题;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,推动相关制度立改废释,形成防治“四风"问题的强大合力,推动化风成俗、树立新风清风。
六、一体推进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"工作,围绕林文博等案件,综合运用警示教育、剖析整改、拓展延伸等环节,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七、配合好巡察和考评考核工作,紧紧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,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、党的建设缺失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, 组织涣散、纪律松弛等问题;狠抓巡察和考评考核成果运用,抓好整改落实,精准处置发现的问题线索,及时向校党委提交对策建议, 推动深化改革,完善体制机制,堵塞制度漏洞,规范各项管理。
八、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。各基层党组织支持纪检监督工作,落实纪检监察工作“两报告”制度,强化内控机制管理,切实加强自身监督。
九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。围绕重点领域、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,落实上级纪委有关监督检查工作部署,开展“一人多证”等专项治理工作;加强廉洁自律,严格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、填报廉政档案、公开晾晒职责等纪律要求。
十、深化教育预防。加强理想信念、宗旨观念、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;对本部门(单位)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、 早提醒、早纠正、早查处;结合自身实际,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。